美加日本等先進國家近年開始立法監管電動滑板車,包括限制時速不得超過25至35公里、強制駕駛者戴頭盔等,希望把這種環保的電動代步工具納入正軌,同時可保障公眾安全,反觀香港政府則愛理不理,有關電動代步工具的可行性研究要今年中才完成,何時會立法監管成疑。有本港專門研發電動滑板車的學者希望當局可立法規管,令其研究成果有機會推出市面以助紓緩交通擠塞問題。
促在新界單車徑試行
研發者嚴丞翊稱有感電動滑板車是世界大勢所趨,早於2017年起已申請政府資助,兩年合共獲批49萬元研發。當時雄心壯志要將電板引入香港,紓緩城市交通擠塞問題,預計首階段產品料可於今年推出,可惜當局一直未落實電動可移動工具合法化,其作品或未能以香港作為試點。
嚴讚揚電動滑板車環保、便宜、靈活、便攜、不受塞車所限又不佔空間,適合市民在香港般狹窄的城市作短途出行之用。雖然目前香港配套不足,但仍然有條件推動合法化,「汽車百幾年前都未普及,當年連馬路都冇,咪會有好多意外,之後隨住一路普及一路起更多馬路,就越嚟越發展得好」。他建議先在新界區現有的單車徑試行,與此同時在其他區域增設更多單車徑,令電板深入社區,成為普及的短途交通工具。
對於接連發生電動滑板車奪命意外,嚴分析出幾大原因,包括車速快、沒戴保護工具以及新手技術生疏等,他認為以上皆可透過立法規管。他希望政府與其斬腳趾避沙蟲,不如迎合時代趨勢,做好相關配套,限制車速及車型,設立發牌制度,並規定佩戴保護工具等。如果限制合理,相信大部份人都會遵守,這才能減低意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