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參選2016年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落敗的工料測量師,涉嫌在選舉後沒有按照規例提交選舉申報書,選舉事務處向廉署舉報事件。廉署控告他違反《選舉條例》,案件下周一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須披露開支及捐贈
文志泉(55歲,圖)涉嫌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7條的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被告是2016年選舉委員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界別分組選舉的候選人,於12月21日舉辦的選舉中落敗。他向選舉事務處提交其選舉申報書的法定限期是2017年1月14日或之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1月6日提堂。
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7條,每名候選人必須向有關主管當局提交選舉申報書,披露該候選人的選舉開支,以及該候選人或由他人代收的選舉捐贈。而候選人必須在選舉結果刊登憲報後的60天內提交選舉申報書。有關控罪如循公訴程序審訊,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三年。
2016年的特首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多名民主派的專業人士協調出選舉聯盟「民主300+」參選,其中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選委92人爭30席,民主300+派出的25人全勝,大破梁振英陣營票倉。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