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女作家鄧小樺昨凌晨在旺角與友人倒數慶祝元旦後,途經登打士街時被警方發射催淚彈擊中左眼眼角,血流披面。她入院縫了三針,經驗傷後相信不影響視力,但左眼腫脹幾乎睜不開。她狠批警方亂射催淚彈,明顯對市民有報復心態,是草菅人命。
鄧小樺訴說受傷經過,她指當時與朋友倒數後準備去食消夜,行經旺角登打士街見到兩旁已起火,她與友人即時盡量在行人路上貼近舖頭的大閘而行。「突然間就射TG(催淚彈),有兩至三粒TG明顯向行人路方向射,有一粒迎面中咗我。我反應唔夠,因為拖住朋友行,唔可以伸手擋開佢(TG)。」她清楚記得當時催淚彈「斜角飛過嚟,嗰幾粒催淚彈係向人群發射,(警察)喺行人路上開槍!行人路其實唔係好多人,冇黑衣人聚集,附近都係街坊,大家諗住走。」
「拿走幾多條命才肯收手?」
她形容當時自己頭稍稍一偏,左眼側顴骨中彈,登時血流披面並感到劇痛,「眼鏡都唔見咗」,但自己只能夠盡量鎮定,「我唔知流幾多血,啲小朋友就嚇到喊晒,我話唔好驚,唔使驚我。」在場義務急救員立刻替她治理,其後她獲送院治理,縫了三針卻不用留醫,初步檢驗傷勢不影響視力,稍後仍要詳細驗眼作實。她苦訴:「作為2020年開始,呢個都幾特別。」
記者問她擔心會有疤痕和毀容嗎?她苦笑一聲「吖!最好就唔好毀容啦,自己公眾活動比較多,工作上會有影響,但可能咁樣令香港警察俾好多人見到佢哋做咗啲乜嘢!」她認為政府所謂的復和,在開槍的警察眼中,卻對市民有報復心態,會認為「留喺街上嘅人都係抵死!」事件中她想起爆眼少女、印尼女記者,反問林鄭政府「還要拿走多少隻眼、多少隻手多少隻腳多少條生命,要傷害香港人到甚麼程度,你們才肯收手呢?」
■記者詹家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