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理大前日公佈首輪校園環境評估檢測結果,在校園不同地點採集樣本作檢測,暫時水質、土壤和環境表面擦拭的測試樣本,污染物含量均低於安全標準限值,但空氣樣本檢測結果則下月才公佈。《蘋果》獲悉,理大前日向教職員發信指部份大樓將於今天重開,要求欲返回辦公室工作的教職員提交「理解信」(Letter of Understanding),表示明白目前情況,自己已評估過相關風險。有律師質疑做法並不合理,惟強調信件並不能免除僱主的法律責任。
根據理大教職員向《蘋果》提供的信件,理大校方去信所有教職員和研究生,表示經初步評估北部校園(north campus)基本上安全(generally safe),於今日重開。教職員和研究生可以自己選擇返回位於北部校園的辦公室,惟要自行評估有關情況,並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並透過電郵確認有關理解。理大教職員協會會長陳銘賢稱曾就上述安排與校方高量,校方指希望讓同事知道,若返校園工作有一定程度風險,惟並非將責任推卸給同事,亦非要同事簽「生死狀」。陳強調,現時校園尚未完全清理好,協會認為若能安排便應讓同事在家工作,不應強迫同事返回校園。
律師稱不合理
律師莊耀洸指根據《管制免責條款條例》,任何人不得藉合約條款或告示卸除或局限自己因疏忽引致他人死亡或人身傷害的法律責任,換言之即使員工簽署信件,僱主仍有相關法律責任。莊認為教職員本身無資料和資源,亦並非相關領域的專家,未必懂得如何做風險評估,認為理大要求教職員簽署並不合理,會令員工感不安,擔心出問題時要自己負責。
高峰訓練學院保險訓練顧問劉祥榮亦指,一般僱主責任包括提供安全受僱地點及指引,認為上述信件對於僱主既有責任應無大影響,「作用好似廁所牌,要留意地滑一樣,明確以作提醒」。
勞工處稱,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僱主須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保障僱員工作時的職業安全及健康。若僱員在工作期間有可能暴露於有害物質,僱主應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障他們的職安健。勞工處正密切留意有關事件,有需要時會就員工職安健事宜作出跟進。
■記者鄧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