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停強制拘禁妓女嫖客廢收容教育 警濫權未改

中共停強制拘禁妓女嫖客
廢收容教育 警濫權未改

【本報訊】中國昨廢除收容教育制度,不會再對懷疑賣淫嫖娼者,以「進行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組織參加生產勞動以及進行性病檢查」之名,進行強制拘禁。有學者因多年來要求廢止該制度被打壓至失業,他承認這是一個微小的進步,但是內地公安仍然能隨意把懷疑賣淫嫖娼的人作行政拘留,實際對人權的推動相當有限。

全國人大常委會前日通過《關於廢止有關收容教育法律規定和制度的決定》,昨起實施,當中廢止1991年通過的《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第四條第二款和第四款,以及據此實施的收容教育制度。收容教育制度一直為人詬病,被認為在未經法庭審判的情況下,就將懷疑賣淫嫖娼的人強制關押,強迫勞動可長達兩年。

實施28年的收容教育制度昨日正式廢止。互聯網

在內地被公安認為賣淫嫖妓仍可被行政拘留。 美聯社

聯署學者遭打壓失業

早於2014年有份發起聯署,要求廢除收容教育制度的內地學者吳強對《蘋果》表示,雖然這次無疑是一個微小的進步,不過,當年他們提案,首先是被當局打壓,他和很多人都因而失業,「在過去幾年受到很大的壓力,很多機構都消失,人權律師都失業,有目共睹,這種情況下,這種體制性變化相當遲緩」。

目前公安仍然可藉《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賣淫嫖娼的疑犯判處10至15日的行政拘留及罰款,亦不需法庭審判。吳強認為,這次是中共一種「協商嘗試」方式的進步,他指內地的制度每幾年只有改變一點點,向社會作出有限的妥協。但是這樣的改變,本身對改善人權也是微不足道的,「按相關條例,當局可以隨意行政拘留,沒有對警權有約束,在這樣的背景的話,其實廢除收容教育制度,離真正的進步還很遠」。他指,內地的公安在現有的警權下,可以自由裁判並衡量對懷疑性交易的罰則,「警方是有極大的權利,並沒有受到極大的約束。包括在去年以來,運動式的掃黑除惡,我們都看到警權的氾濫」。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研究員潘嘉偉也對《蘋果》表示相同觀點。他指,即使收容教育制度被廢除,公安仍可透過行政拘留最多15日,他們也可以各種理由不讓疑犯與律師見面,對被拘留者完全沒有任何人權保障,他們很可能會面臨酷刑或不人道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