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十八日,習近平訪澳門,香港電臺因有記者被拒入境採訪,發表聲明說:「本臺記者毫無理據地被拒絕入境,本臺深表遺憾。」講理據的人現在越來越多,講理由的卻越來越少。
民國初年出版的《上古神話演義》第一三七章大禹說思慮純正則所夢必靈驗:「這種理由,某亦知道。」《反三國演義》第九回寫馬超將兵犯長安:「馬超這一來,如入無人之境,有好幾種理由。」這「理由」二字,簡單明白,但現代漢語人似嫌不夠高深。
於是他們紛紛改說「理據」,殊不知「理據」者,理論之所據也,與「理由」是兩回事。南朝僧岩法師答青州刺史劉善明函,說劉函「徵莊援釋(徵引道,佛教義),理據皎然」(《弘明集》卷十一);唐太宗初年,朝臣或主張恢復封建制度,李百藥不同意,「上《封建論》,理據詳切,帝納其言而止」(《新唐書》卷一零二)。上述「理據」,都是「言而有據」的意思,不可解作「理由」。
十月二十九日,香港偽政制事務局長聶德權說到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禁角逐區議會席位:「選舉主任已經將有關理據清楚表明。」現代漢語人不會說:「選舉主任已經清楚解釋理由。」也不會說:「本臺記者被無理拒絕入境,本臺深以為憾。」憾意可以深深感到,「深深表達」則有點奇怪,「深深表達遺留的憾意(深表遺憾)」則更奇怪:現代漢語人知道「遺」字的意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