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fb偷圖 社媒轟無視知識產權

警fb偷圖 社媒轟無視知識產權

【本報訊】一度濫用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打壓異見的香港警察,在反修例運動期間一再不誠實盜用傳媒財產。繼11月警方記者會盜用《蘋果》短片播放,並錯誤標示來源後,前日警察fb專頁又擅用網媒「USP社媒」相片,僅標示為網上圖片。社媒譴責該行徑無視知識產權,要求警察專頁即刪除照片。

PPRB賴皮 楊岳橋斥又拒認錯

警方前日發帖,上載梁家傑fb截圖及另一張網上圖片,前者為一個紅衣女童背影,仰視多名蒙面警,梁寫道「香港人就是要為相片中穿着聖誕紅裙的小女孩和她的一代,取回免於恐懼被中共剝奪人權和法治的自由和生活方式!」後者為另一角度拍攝,女童附近有一女子正為另兩人與警員拍合照。

警方寫道:「香港警察就是要為相中天真無邪的小女孩和她的一代擔起守護者的角色,守護她們免於被黑暴噤聲和暴力破壞,還她們一個安全和平的美好香港」,又配上「君子所見無不善」字句。警方所標示的圖片實為USP社媒記者拍攝,社媒其後發聲明,轟警察專頁在未查找、標註正確來源並請求使用許可下使用照片,對無視知識產權做法表遺憾。

聲明批評警方手法絕非君子所為,要求專頁刪除照片,並在未經許可下,停止再使用該媒圖片或影片,同時保留追究權。

警方其後在帖文補充「圖中網上圖片來源:USP United Social Press社媒」。警察公共關係科回覆《蘋果》查詢稱,警方發佈信息時會顧及公眾知情權,同時亦會嚴格遵守法例及《公開資料守則》要求;又指據香港法例第528章 《版權條例》第54A條,政府、行政會議、司法機構或任何區議會如為有效率地處理緊急事務目的,而公平處理任何作品,即不屬侵犯該作品版權。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大律師楊岳橋指,《版權條例》第54A條立法目的是用於緊急事務,如與公眾安全有關事情,但警方專頁將網媒圖片與梁家傑發言放在一起,明顯是網上政治宣傳和對梁家傑的攻擊。楊批評,警方回應再一次展現「我永遠沒錯」的態度。

■記者陳詠恩、關冠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