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
【本報訊】蒙面警員日前截查記者期間,故意將記者的身份證放到網上直播鏡頭前公開。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事件表面上已違反個人資料保障原則,公署有足夠理由進行主動調查;警方亦承認涉事警員「有唔啱地方」,聲稱會調查事件。被公開身份證的記者指出,過往不少警員截查記者時都會故意當眾大聲讀出其姓名等資料以作威嚇及羞辱,但一直無被追究,他希望警方就今次事件正式道歉。
記者:麥志榮
防暴警員前天闖入大埔超級城拘捕「和你Shop」群眾,正在直播的立場新聞記者陳朗昇遭警員截查,警員故意將他的身份證擺近直播鏡頭前公開,歷時長達40秒。
私隱專員黃繼兒昨在電台節目上指出,暫時未收到當事人投訴,但有新聞片段及記協聲明,已有足夠表面證供展開主動調查。身份證屬個人敏感資料,過去有罪案及騙案以身份證為媒介。
黃繼兒:收集資料者有責任保密
黃指收集個人資料一方若在當事人反對下仍將資料不正當地披露,已違反個人資料保障原則,至於警員辯稱是記者自己直播出街,黃繼兒強調,確保資料不會外洩的責任在收集資料一方。
黃繼兒又指出,如調查結果顯示有人違反守則,公署會發出執行通知書指令矯正錯誤,包括在行動指引及訓練方面,若指令不獲理會才檢控。他承認,被公開資料一方已沒有補救機會,但如事件傷害當事人或屬嚴重事故,公署或要求披露資料者向事主道歉。若有人利用資料「起底」恐嚇當事人,亦會面臨刑事檢控。
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在電台節目上指出,警員截查市民身份證時一般均會用手遮掩身份證,所以公開記者身份證的警員明顯技術上已違規。
立場新聞記者陳朗昇昨表示,當時警員指他阻差辦公,要求他取出身份證。警員見他繼續攝錄,便將他的身份證及記者證展示在鏡頭前,他要求警員停止,但對方稱是記者自已直播出街。涉事蒙面警員沒有佩戴行動呼號卡,委任證亦沒有放在當眼位置,因此無法確認對方的身份。當時幾千名收看直播的人都可看到陳的身份證,早前陳已被起底,曾每日收到十多個滋擾電話,擔心身份證號碼外洩,有人會借他的資料借貸。
陳朗昇:警常高聲點名羞辱記者
他指出,部份警員進行刑事調查時都慣用「name and shame(點名羞辱)」手法,近日在示威現場的前線記者只要與警方有不同意見,都會被截查威嚇,不少人也試過被警員特別高聲地叫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只是很多人未有追究。今次警員更將其身份證直接公開展示,是知法犯法,警員行為不恰當及不能接受,他稍後會到私隱專員公署及投訴警察課投訴。陳希望警方承認錯誤及道歉,雖然他相信警方很大可能不會道歉,「做錯咗咪認囉,希望警方唔好喺錯嘅問題上兜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