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員在鎮壓群眾活動時經常蒙面,又拒絕按規定展示編號或委任證,以便犯錯後毋須負上責任,屢犯不改,即使警隊高層早前要求執勤警員佩戴行動呼號卡,取代警員編號以作識別,有警員仍然涉嫌偽造行動呼號蒙混過關。周日傳媒便揭發最少四名警員使用同一行動呼號,警方代表承認犯錯,推說是行政失誤,並聲稱今後嚴謹核查。
汪威遜稱已訓示
警務處上月起引入行動呼號取代正規的警員身份識別方法,以防被起底,時任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還聲稱行動呼號是獨一無二。但香港電台發現,至少四名便衣警聖誕節於尖沙嘴海港城執勤時,身上的藍色行動呼號卡編號一模一樣。警務處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昨在記者會上承認出錯,他推說是使用行動呼號卡的單位在行政及執行上出問題。
汪威遜強調已訓示有關單位,並再三解釋如何正確使用行動呼號卡。他重申警方使用行動呼號卡是可為行動提供識別,以滿足投訴機制。他續稱當日已即時要求前線停用重複的呼號卡,但前線當日未有停用,他辯稱,「你話四點半收到,點解四點七仲有,唔好意思嘞,係需要時間㗎」。被問及所謂「行政失誤」是指甚麼,他回答「沒有補充」。
汪威遜稱為免再發生同類事件,會從三方面入手,包括重新檢視全部的行動呼號卡;其次要求指揮官每日執勤前檢查一次警員的行動呼號卡;第三則警員執勤前,需要作正式紀錄,包括崗位資料及呼號卡來源。汪又稱警隊於11月尾至12月初使用行動呼號,機動部隊和衝鋒隊等已有使用,刑偵警員執勤時可讓指揮官選擇是否使用,但更多詳情則不便透露。
民權監察成員沈偉男稱過往未發現有同樣情況,認為涉事警員是欺騙公眾,屬嚴重紀律問題,「有警員嘗試用不同方法掩飾身份,令人覺得為逃避責任,你辨識唔到佢身份,基本上做任何違規行為都得」。他認為過去半年,警隊高層往往以寬鬆態度處理警員違規,警方應嚴肅跟進,徹查涉事警員並作出懲處,向公眾交代。
■記者曾偉龍、陳詠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