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淚彈掟酒樓案】
【本報訊】警方10月中凌晨在元朗發射催淚彈後,貨倉男工疑拾起彈頭掟向兩家酒樓,令酒樓地毯起火焚燒。男工被控刑毀等罪,案件昨再提訊,控方要求再押後八星期至2月21日,以等待多項化驗報告。裁判官水佳麗(圖)反駁「政府唔夠人可以請人」,最終縮短押後期,只允許押後至明年2月5日再訊。
被告庭上高呼光復香港
被告吳偉豪(38歲)昨無申請保釋,應訊後由庭警帶入囚室時,突向正在離席的裁判官水佳麗方向高呼:「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 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公眾席大批支持者高叫「手足加油」回應,亦有人說「我哋落去鼓勵吓佢!」
控方指因要化驗從被告背囊、住所及現場撿獲的物品,並與催淚彈作比對,申請押後長達八星期。裁判官回應指「化驗室繁忙唔係一個原因,政府唔夠人可以請人」,明言不會接受過長的押後申請,最終定於2月5日再訊。被告繼續還柙。
被告面對一項刑事毀壞、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以及一項《公安條例》下的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共三罪。他涉於10月14日在元朗順泰大廈損壞「喜尚嘉喜宴會廳」及「百樂門宴會廳」的地毯。兩項攻擊性武器控罪指他於11月2日在元朗橫洲福喜停車場外,管有四個裝有汽油的玻璃樽,並於同日在橫洲順通貿易公司貨倉內,管有七桶共約100升汽油及一個裝有汽油的玻璃樽,意圖作非法用途。
案件編號:TMCC213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