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測選民數字有出入 落選建制申呈請

目測選民數字有出入 落選建制申呈請

【本報訊】東區錦屏選區自2003年以來一直是民建聯的囊中物,惟於上月區議會選舉中,公民黨註冊社工李予信得票3,113票,以86票之差,擊敗民建聯的洪志傑(圖)成功當選。

不滿票站主任要求離開

洪於本周二入稟高院提出選舉呈請,指投票結束後被趕離場67分鐘,最終票站主任公佈的選票數目,與其義工現場觀察的選民數目有出入,質疑主任違反指引,對他不公,要求法庭裁定李是否「妥當當選」,若非妥當當選應下令重選。

入稟狀將李、及公佈李當選的選舉主任陳尚文列為答辯人。洪不滿票站主任張偉祺在當晚10時32分投票結束後,要求他和代理人離開票站,亦沒有知會他一方有關未發出、損壞及未用選票的數目,及未有妥善包裹上述選票,違反「選舉活動指引」和《選舉規例》。

官方數據顯示,投票結束前的一小時共有455名選民投票,達4.89%,高出全港同時期投票率逾一倍。

惟洪指,據其選舉義工觀察所見,該時段只有不足250名選民進入票站,憑該選票和選民數目的差異,加上投票箱有長達67分鐘不在他和代理人的視線範圍之內,認為票站主任、票站人員等未能確保選舉在公平、公開、公正的情況下進行。
案件編號:HCAL3852/19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