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威啤酒贏官司 商標案獲賠355萬元

百威啤酒贏官司 商標案獲賠355萬元

多個外國品牌遭內地商人搶註商標後在華反被法院判處「侵權」,同遭山寨的美國啤酒品牌「百威」則小勝一仗。兩家江西企業推出高仿的山寨「百威」啤酒,把正版的「Budweiser」變成「Baiwanbeer」(圖),甚至在罐面印上「美國百威啤酒(江西)集團有限公司授權」的字樣,前日遭上海浦東新區法院裁定侵害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須向原告賠償320萬元人民幣(下同,355.4萬港元)。

原告百威(中國)銷售有限公司稱,仿冒的「Baiwanbeer」罐裝啤酒,整體設計侵害原告擁有的註冊商標,故請求判令製造商贛州百惠酒業以及監製生產的江西藍色柔情啤酒公司,停止侵權並賠償350萬元(388.7萬港元)、合理費用80萬元(88.8萬港元)。法院認為,被訴侵權產品上使用的「Baiwanbeer」與正版近似,容易混淆公眾,罐面上的字樣雖未將「百威」兩字突出使用,但已構成對原告的不正當競爭。法院判決被告賠償經濟損失、合理費用320萬元,停止銷售涉案被訴侵權產品,但駁回原告其餘訴訟請求。
《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