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唔想被消失啊」,掛在二樓餐廳,被警察強光照射呼喝下墜落那名十六歲少年,送院時唯一掛在心頭的事,就是不想被消失。只有十六歲,何其卑微又沈重。
一個人墮樓後,第一件事不是擔心傷勢,而是怕人間消失,究竟怕甚麼,為何送院後會消失,大家心知肚明。不是你家子女,聽了,也會為他心酸,為香港局勢心痛,為下一代心傷吧──如果是正常人,即使是仇人。
該少年何以會無緣無故雙手攀附牆邊?警察曾嚴正聲明有喝酒,後來在臉書上又刪掉,只承認天台地面均有警力,並沒向他使用暴力,沒發過胡椒球彈發射器等,用強光照射,是要看清楚少年的位置。好,這起碼證明少年是在餐廳逃避暴警。
警察若有心救人,沒常識也看過電影,理應是天台上的速龍扶他一把,當時既然環境暗黑,搞不好事主有輕生之意,更應展開談判。你用強光照射,不是存心奪命,也是對生命不尊重,不怕再有死人。
有吳姓目擊者描述,下面的警察喝罵他「你做乜L嘢呀?跳落嚟啦冚家鏟。」人垂直墮下後,頭頸撞在長椅背,力度再撞毀了後面的花草圍欄。這種「墮落」法死得人的,墮落的暴警竟然還大聲一喝:「佢唔使你哋救,我哋會處理。」喂,就是怕你們處理的下場,多過怕死。
信市民還是防暴警?其實信唔信關係不大,反正暴警阻礙拖延救援有海量影片為證。據該餐廳職員口供,警方沒搜查令仍硬闖,然後照樣亂噴亂射,職員後因阻擋過警方,以阻差辦公罪拘捕。餐廳被撿走醫療用品、十把雨傘、防毒面具以及十多個客人行李。於是又加一罪: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
這宗警方認為無可疑的墮樓事件,看得到這裏反而滿有疑團。攻擊性武器?撿走醫療用品,才是狠毒的攻擊性行動吧;防毒面具,眾所周知,沒有警方弄得空氣烏煙瘴氣,若用來防北方霧霾又想攻擊誰?這餐廳只是讓大眾避難,包括義務救傷員,根據無罪推定論,收容未經審訊者幾時會變有罪?餐廳事後被威嚇:「遲啲就會帶人搞事掃場」、「釘硬你牌」。嘩,好七十年代。
這餐廳有知,一定會呼喊:「我唔想被消失啊。」
林鄭希望大家有個平和安穩愉快聖誕節之後,她聽到這呼聲,不知道心裏也在想:「我唔想被消失啊。」是啊,英國多名宗教領袖去信英國政府,要求制裁損害香港人權的人,她無處可逃,就會自行送中,消失於港人視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