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郵》調查】
【本報訊】反送中運動造成衝突越演越烈,警方過份使用暴力的問題引起國際關注。美國《華盛頓郵報》邀請九名香港及海外警務專家,按警隊一直拒絕公開的《警察通例》第29章,有關「使用武力與槍械」指引和國際標準,評估65宗警方用武情況,當中七成被評為違規,但至今無人受罰。報道又引述一名現役警員透露,指揮官因擔心引起前線警員不快,對警員的違例行為「隻眼開,隻眼閉」,他希望涉事的同僚可遭處分。
記者:羅繼盛 張雅婷
《華郵》整理6月至11月中期間,由傳媒、學生記者等拍攝的短片,以65宗警隊使用武力事件情況作資料庫,與警方最新武力指引條文作比較,再交由本港和海外警務專家評論,相關影片經過香港大學法學系學生組成的團隊鑑定真偽。當中七成警隊使用武力事件被評為違反相關指引和標準,僅8%符合標準,其餘事件則未能判斷。
警員:高層憂前線不快
對於警方有法不依,警隊中人亦有微言。一名27歲的現役警員承認,短片只捕捉到小部份警員的違規行為,他正等待違規同僚受到懲處。他指因為指揮官太擔心會令前線警員感到不快,若警員的行為並非太偏離指引,指揮官一般選擇「隻眼開,隻眼閉」。另一名剛離職的警員同樣對此感到不滿,批評現時警隊忽視紀律規例,連高層也害怕執行這些規條。
警方肆意使用武力喚來更大報復,有同樣經歷的北愛爾蘭退休警員Gary White亦指,當地警方在上世紀70、80年代對和平示威的粗暴回應反而加強了當地激進分子的力量,認為問責是關鍵所在,反問:「如果警察可以過度和不恰當地使用武力,而且能夠逃脫並永不被追究責任,你認為那些被警察施加武力的人會如何回應?」
專家質疑濫用七武器
為深入探討警暴,《華郵》挑選其中七宗警方使用武器的例子予九名警務專家按武力指引條文評論。代表例子包括11月11日西灣河開槍事件,警方在9月修改武力指引,允許警員遇到「以毆打行動『引致或相當可能引致』他人死亡或身體嚴重受傷」時使用致命武力。英國薩里大學學者Melissa Hamilton判斷被槍傷的示威者沒作致命的武力攻擊,但警員以受人群威脅為由開槍,認為港警的武力指引較其他地區主觀。另一名英國的大學教授Hyeyoung Lim亦指當時使用的武力並不合理,顯示該警員無法控制情緒。
另一案例是印尼女記者Veby Indah遭橡膠子彈射傷眼部一事,指引列明橡膠子彈應瞄準目標身體中心,即致命程度較低的目標區域,而非頭部、頸部或喉嚨。南非人權律師Michael Power認為警方似乎沒有合理辯釋,又指警員似乎瞄準目標的頭部、面部或頸部,此次可能是任意發射,甚至可能是非法。
面對警務專家指控,警方老調重彈,回應稱「暴徒的暴力程度越見升級,警方需要使用合適武力處理」,警方有嚴謹的武力使用守則,所使用的武力必定是為完成「合法任務」而須使用的相應最低武力。
警濫用七武器案例
資料來源:《華盛頓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