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轟動一時的小燈泡慘案,男子王景玉割喉殺害三歲女童「小燈泡」,被告在一、二審鑑定患思覺失調症,被判無期徒刑,昨日高院一審開庭,原本對王被判決無期徒刑表示「沒意見」的小燈泡母親王婉諭,昨日當庭請求判王死刑,多次哽咽認為,行政機關仍無法提供高度社會安全防護網,希望判被告極刑(即死刑),讓其他孩子不再遭受同樣噩運。
2016年3月,女童小燈泡在台北市內湖街頭,遭現年36歲的王景玉當街砍殺,在王婉諭面前被斬至身首分離慘死,王男自稱是堯、皇帝,殺人後會有四川嬪妃找他,完成傳宗接代。經一審及二審,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認為,被告患慢性思覺失調,法例規定不得對精神障礙者判死,判王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去年底將案件發回高院審理,昨日開庭一審,檢察官認為,王男故意直接殺人,造成社會巨大不安。
冀建社會安全網
小燈泡母親、時代力量不分區立委候選人王婉諭親自出庭,其間多次落淚,尤其當法官提到王男犯案用的菜刀時,王閉眼不看。她說,一命抵一命是對小燈泡生命的羞辱,在她心底,小燈泡的命絕不會與王男性命等價;若小燈泡的生命可換來不再有類似案件發生、社會安全網的真正建立,或許才能讓小燈泡永遠活在每個人心中。她又指,司法上沒有真正的無期徒刑,台灣的行政體系也尚未能做到最高規格的社會安全網:「我要求處以極刑,希望讓孩子們能平安長大。」案件下月21日宣判。辯護律師則稱,王是精神障礙者,殺人動機與罹患思覺失調症有高度關聯,不應判死刑。
另外,新竹男子林春雄2015年不滿女友遭少女辱罵,夥三友人虐打及輪姦對方致死後,更燒屍滅迹。林男一、二審被判死刑,三審時與另外四人被判無期徒刑,褫奪終身公權,案件仍可上訴。
台灣蘋果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