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早前警務處公佈,6月至11月警隊超時補水高達9.5億元,估計前線警員執勤時的飯錢亦耗費近1億元。每分每毫都由納稅人埋單之餘,市民還要隨時面對警員濫暴威脅,但政府繼續向警隊大開水喉,最新通過放寬警察申領膳食津貼的限制,直至警方鎮壓反送中運動的「踏浪者」行動結束,被質疑是「攞到盡」。
現時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規定,警員一日內連續當值12小時或以上,而行動中沒有膳食供應,便可以申領膳食津貼,金額為103元至137元,同一個月內申請第11次起計,每次獲發津貼金額會減半。
其他公僕無份
不過,有線新聞報道,根據警務處的內部通告,因應行動需要及維持士氣,公務員事務局特別批准警員可申領全數膳食津貼,不受次數限制,直至「踏浪者」行動結束。
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認為,《公務員事務規例》相關規定原意為免濫用膳食津貼,對所有公務員理應一視同仁,但如今政府優待警隊,令人質疑為何其他公務員沒同樣待遇。他又指警隊已有加班津貼,「點解食飯津貼都要予取予攜?連百幾蚊都唔放過?畀大家觀感好差」。
■記者陳詠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