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槍案罕有押後半年 青年還柙

開槍案罕有押後半年 青年還柙

【本報訊】大埔上周五發生開槍案,其間警方制服一名青年指懷疑他開槍,起初指青年涉企圖搶劫找換店,後來改口指他涉及本月初民陣遊行前夕破獲的槍械案,懷疑他擔任槍手。被捕青年被控有意圖而射擊、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及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員罪,昨分兩案在粉嶺法院提堂。控方罕有地申請將案件押後半年,以待警方調查,化驗搜獲的槍械和子彈。

報稱無業的被告蘇緯軒(18歲)由多名荷槍警員押解到庭應訊。首案指他於本月20日在大埔翠屏花園地下5號舖外,意圖抗拒受到合法拘捕而向一名警員射擊;並於同日在翠屏花園C座一個單位內,無牌管有一支手槍連彈匣內有14粒子彈、一支長槍、六個裝有211粒長槍子彈的長槍彈匣,以及兩個裝有30粒子彈的手槍彈匣,被控有意圖而射擊和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兩罪。該單位並非蘇的報稱住址。案件押後至明年6月8日再訊,辯方沒申請保釋,蘇須還柙。

被告蘇緯軒上周五被指向警開槍,其後被兩名便衣警制服。

案情無提劫找換店

控方案情指,案發時警員發現蘇及一名同行人士形迹可疑,於是截停兩人,蘇隨即舉槍指向警員,並開了一槍,但沒有擊中任何人。警員即場制服及拘捕蘇,並在他身上搜獲一支手槍、一個裝有14粒子彈的彈匣,又在涉案單位內搜獲其他懷疑槍彈及避彈衣。該名同行人士則離去。蘇在警誡下有招認,初步檢驗顯示部份槍彈是真槍實彈,惟來源未明。至於當晚一度有傳蘇企圖打劫找換店,控方案情則無提及。

第二案是民陣遊行前夕藏槍案,蘇被控串謀蓄意傷人罪,指他於本月8日與黃振強、吳智鴻、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及其他人串謀傷害警員。該五人早前被控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及串謀傷害警員等罪,已在東區法院提堂。控方遂申請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18日在東區法院再訊,以便與五人案一併處理。據知警方根據五人案被告的Telegram對話紀錄及供詞,發現蘇涉及該案,並疑擔任槍手角色。

此外,控方稱蘇另涉一宗去年底揭發的非法藏械案,向法庭申請今早將蘇押解到粉嶺法院再訊。蘇在該案中涉嫌管有四支手槍,被控以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他保釋期間未有依時向警署報到,因而被通緝。
案件編號:FLCC5525、55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