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英時代曾經以特赦手段解決社會爭端,而1977年的特赦,是香港警察最不光彩的歷史。總督麥理浩於1974年宣佈成立廉政專員公署,取代自己查自己的警務處反貪污部。之後廉署多次到各警署展開拘捕行動,至1977年10月,被控貪污的警員多達260人。
社會輿論普遍支持
警隊人人自危,開始部署「反迫害」行動。1977年10月28日,數千名警員及家屬遊行到警察總部,派代表與警務處長施禮榮談判。遊行後,數百名警員包圍廉署執行處所在的金鐘和記大廈,部份警員衝上廉署辦公室,拆毀招牌及衝擊大門,五名廉署人員被圍毆受傷。廉署報警,但搗亂警員已四散,無人被捕。11月初警察成立員佐級協會,並威脅發起罷工。
麥理浩召開高層會議商討對策,曾考慮出動英軍,但各方均反對。麥理浩擔心事件演變成警察暴動,於11月5日宣佈除了已經被審問、正被通緝人士,特赦於1977年1月1日以前涉嫌貪污而未被檢控的公職人員。特赦的決定毀譽參半,社會輿論普遍支持特赦,但當年的廉政專員姬達在事後曾指摘警察衝擊廉署其實是一場叛變。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指雖然當年事件與今年反修例運動大量人士被捕兩者性質不同,但也能反映不同管治者的器度,「當年貪污已經嚴重侵蝕到警隊入骨,但麥理浩都尚且有智慧同胸襟幫警隊力挽狂瀾,而今天面對着被捕者,當中好大部份都係香港人嘅子女,點解林鄭月娥、鄭若驊就無智慧同胸襟畀我哋社會同年輕一代嘅機會?」
■記者麥志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