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交所(388)除劍指上市公司外,亦計劃向違反《上市規則》的高層問責。港交所年中曾發佈「上市規則執行通訊」,以檢討《上市規則》,提及港交所注意到股票發行人因不熟悉相關規則,導致違反守則個案有上升趨勢;計劃明年起諮詢公眾意見,預計提出一系列更着重個人操守及問責的制裁,針對上市公司高層。
屢現內部監控缺失問題
港交所發言人指,目前處檢討《上市規則》階段,不便公開內容,亦未確定公眾諮詢日期,團隊之後會再作研究,獲結論後才正式推行,並歡迎所有市場人士及投資者提供意見。證監會對此則不作評論。
聯交所上市部上市規則執行主管Tom Butlin指,上巿發行人因內部監控缺失問題,已屢次出現違規;其中某些個案,聯交所已向上市發行人及董事發出指引或警告,但仍屢次出現相同的內部監控缺失問題。
港交所今年就三間上市公司違反《上市規則》發新聞稿,包括高富集團(263)、魏橋紡織(2698)及僑雄國際(381),問題主要是董事不明白自身責任。
根據《上市規則》第2A.10,港交所有權制裁「高級管理層」,但未就高級管理層作出定義,因此港交所作出制裁時面對很多灰色地帶。聯交所正就《上市規則》執行事宜上可作的制裁進行檢討,以加強對相關人士的操守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