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回應市民對的士種種不良經營的投訴,政府草擬《專營的士服務條例草案》,提升的士服務水平。惟草案建議規定遠高於現有的士水平的起錶價,被競爭事務委員會批評未能製造競爭環境。
競委會指政府過度規管
競委會向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提交意見書,認為專營的士起錶價應透過具競爭性的程序決定,不應由政府決定。
競委會指,的士行業被過度規管,未有因應近年的科技發展以及其他轉變而作出調整,令本港的士服務缺乏競爭。而政府建議專營的士起錶價為36元,高於現時的士起錶價五成,目的是減少專營的士與現時持牌的士之間的價格競爭。
競委會建議,政府應透過招標程序,要求專營權競投者在不犧牲服務質素的前提下,以收費水平互相競爭,政府亦可在招標時定下最低服務標準及最高收費水平,讓乘客便可以最低的價格,享用優質的士服務。
意見書亦提出,政府建議推出600部專營的士數目太少,認為難以對現時持牌的士的服務質素帶來正面影響。
對於業界關注的士司機生計的問題,競委會認為,引入競爭後,司機將可享有更多選擇,有助他們提高議價能力,爭取較低車租,從而賺取更高收入。
■記者譚靜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