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二代強姦案重審判死 19涉案官罪成

官二代強姦案重審判死 19涉案官罪成

雲南高級人民法院昨宣佈再審孫小果(圖)1997年犯強姦罪、強制侮辱婦女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結果,對孫維持原一審判決,判處死刑。22年前孫被判死刑後,其為官的父母通過種種方法為他減刑,最後孫竟逍遙法外,不但出獄在外為非作歹,更獲港澳通行證出境。

靠父母減刑「死而復生」

內地前維權律師劉曉原認為,本案就算孫再被判死,亦不能挽回中國司法正義蒙受的損失。

本案堪稱中共治下司法奇聞。孫小果1994年涉輪姦案被判三年,其後獲保外就醫免服刑。孫1997年再次犯案強姦多名女性,包括未成年女孩,1998年被昆明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死。但孫竟能「死裏逃生」,通過其任職當地政法系統的父母,打通上下關係,孫在獄中不斷「發明專利」獲減刑,在2010年出獄,改名與朋友經營酒吧。但他賊性難改,去年參與一宗毆打案再次被捕,爆出「死而復生」內幕。

孫案背後涉法院、公安、監獄等系統勾結,令人譁然,結果19名涉案政法官員被捕。孫母孫鶴予被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行賄受賄罪判監20年;孫的繼父、昆明五華區原城管局長李橋忠被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判刑19年。雲南省司法廳原巡視員羅正雲、雲南省高級法院審判委員梁子安、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原副局長朱旭等17人亦罪成,分別獲刑兩年至12年不等。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