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縮棍寄艙 兩洋漢各罰$2,000

伸縮棍寄艙 兩洋漢各罰$2,000

【本報訊】一名美國消防員及智利設計師日前在本港機場離境時,被發現寄艙行李內藏有一支伸縮棍,因而被起訴。兩人昨在承認管有違禁品罪,違反《航空保安條例》,各被判罰款2,000元。今次是繼兩周前一名休班警員在機場被搜出伸縮警棍、卻只遭「訓示」了事後,至少第六宗旅客或香港人因為攜帶伸縮棍離境或轉機而被定罪的案件,至於涉事休班警則仍然逍遙法外。

美籍消防員被告Edwin Prieto(40歲)及智利籍設計師Guerrero Santibanes Ivan Luis(52歲),分別於周日及上周六於機場被捕,同樣是保安人員在其寄艙行李內發現伸縮棍。消防員代表律師指,被告因不熟悉香港法例而犯案。裁判官涉案伸縮棍放在寄艙行李中,不算危及航空安全,各判罰款2,000港元了事。

藏棍休班警獲放生

本月8日,一名休班警員在機場出境時,保安人員在其隨身背包搜出一支伸縮警棍,但警員到場「放生」同袍。警方後來在記者會中指,休班警只是「一時大意」。根據條例規定,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而在機場任何部份內等地方攜帶任何違禁物品,即屬犯罪。
案件編號:WKCC4707、47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