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漢搶劫案】
【本報訊】台灣林姓男子今年10月涉嫌在港搶劫後逃回台灣,在台中落網;台法務部向港府提「司法互助」,盼提供林在港犯罪證據供台方偵辦。港保安局以「港台兩地無司法互助和移交逃犯的法律」為藉口婉拒;台陸委會昨又發聲,暗寸港方「消極作為」不負責任;質疑港府做法會令香港淪「犯罪天堂」。港府昨晚發聲明怒斥台方「不斷出言詆毀香港」,以案件為藉口「消費法治」,圖誘港府「知法違法」,稱港方「不能認同,強烈反對」。
港府聲明指特區政府對台當局「不斷就港台司法協助事宜發表不符事實言論,表示強烈反對」;指台方明知香港無法律容許和台灣進行司法協助及移交逃犯,仍不斷出言詆毀香港,港府「反對亦反感」;稱港方「在打擊罪惡原則下已提供制度許可提供的材料」,敦促台當局勿再以政治凌駕法治,「以陳同佳案及林姓疑犯劫案為藉口消費法治,發表等同要港府違反香港法律的言論」。港方不能認同台方「用政治考慮法治的看法,因這不符香港法治精神」。
暗寸林鄭政府
台籍林姓男子10月6日涉嫌持氣槍在尖沙嘴錶行搶劫後逃回台灣,遭台中地檢署聲請羈押獲准。檢方為取得林在港犯案事證,透過法務部向港方提司法互助請求。香港保安局回覆稱,香港「沒有法律可與台當局進行司法互助和移交逃犯」;稱港警方已將案件列作搶劫案,依香港法律處理,若嫌犯願從台灣來港自首,港方隨時接受,不會有任何限制。
昨早台行政院陸委員會籲港府積極提供相關事證,又稱「作為一個負責任、重視法治及民眾安全與權益的政府,不會任令涉重大刑案的犯嫌在沒有司法合作下,以自由行方式投案」。暗寸林鄭政府;又以陳同佳案為例,指「因港府消極作為,陳犯至今未受應有制裁」,盼港府勿再讓台港民眾失望,「讓人懷疑港府作法是否令香港成為犯罪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