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台灣林姓男子10月初於香港尖沙嘴一間鐘錶行,以氣槍搶走兩隻手錶,總值近百萬港元,並在案發後隨即返台,日前被台中地檢署(下稱中檢)聲請羈押獲准。據不願具名的台灣法務部官員昨證實,中檢為取得有「台版陳同佳」之稱林男在港犯案事證,日前已透過法務部向港方提起司法互助請求。
疑犯10月尖沙嘴劫錶行
案發10月6日,林男喬裝成日本顧客,進入一間位於尖沙嘴麼地道的鐘錶行看錶,其間持氣槍搶劫,得手兩隻價值99萬港元的勞力士手錶後迅速返台。案件曝光後,林男被稱為「台版陳同佳」。及後中檢經香港警方傳真請求協查,11月11日將林男拘捕到案,扣查現金270萬餘元台幣(約69.9萬港元)、勞力士手錶四隻。當局經查,林男自2019年起,短期密集出入東亞、東南亞、大陸地區等國家,除香港搶劫案,初步判斷還犯下四件以上搶劫案。
中檢為取得案發現場閉路電視、受害者筆錄等證據,早前向法務部提出請求。保安局發言人昨指,香港沒法律可與台灣當局進行司法互助和移交逃犯事宜,指香港警方已將此案列為搶劫案,並正根據香港法律處理。局方稱如疑犯願從台灣來香港自首,港方隨時接受,不會有任何限制。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