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教育局昨日去信全港中小學校監及校長,闡明港府立場,以「教師言行對學生影響深遠」為由,即使教職員所涉案件未審結,校方亦要作風險評估考慮涉案教職員是否需要停職。有校長認為,現時社會運動中實際上被起訴的比例不高,若教師獲無條件釋放又要安排教師復職,令學校對被捕教師是否停職較難作決定。有曾被捕而成功「踢保」的教師表示,現時很多案件警方未必有足夠證據起訴,若將被捕教師停職是不公平。
校長質疑投訴機制不透明
教育局在信中表示,如涉事教職員被捕,即使暫時未被落案控以任何罪名,建議學校詳細檢視事件性質及嚴重性,考慮是否容許涉案教職員繼續在校工作。中學校長會主席鄧振強認為,教育局有關要求會令學校較難處理,因現時社會運動中雖不少被捕者涉嚴重罪行,但實際上被起訴的比例不高,亦有不少成功踢保個案,若教師獲無條件釋放又要安排復職,令學校對於是否停職較難作出決定。
有不願具名的資深中學校長質疑,教育局處理投訴機制不透明,認為社工註冊局亦會將紀律聆訊案例公佈,故教育局應考慮隱去涉事老師名字,公開部份有關教師專業操守的調查報告,讓教師容易掌握教育局標準。
被控暴動罪而成功踢保的拔萃女書院通識科教師楊子俊接受有線新聞訪問時指,「如果嗰陣就俾人停職,我覺得好冤枉,警方𠵱家已經去到濫捕程度,拉人未必有好強證據,如果用呢個準則即刻去停一個老師職,喺呢個政治環境下係唔公平」。
■記者鄧力行、張文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