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五年張愛玲由香港搭船赴美,三藩市上岸後立刻轉火車到紐約會合炎櫻,在大蘋果頭尾住了五個月,期間有沒有撥冗去現代美術館看畫?那段日子着着實實的紀錄,似乎只有一篇《憶胡適之》,集中寫與前輩的交往,沒有旁及風花雪月,是否曾經對着《沉睡的吉普賽人》想起自己留在上海的文字,恐怕無論如何不會有具體答案。才不過十年,變化那麼大,如果她睹畫思人,一定感慨萬千,不但《詩與胡說》那樣的風流煙消雲散,上海也不是熟悉的上海了,應驗的比較接近《忘不了的畫》打頭陣的《永遠不再》。五六年她加入麥道偉文藝營,結識了營友賴雅,短短時間內二人打得火熱,六月底離營後獨自回到紐約,旋即發現身懷六甲,人工流產過程在《小團圓》有血淋淋的描寫。照推測,這次居留應該欠缺玩樂心情,而且住所在西九十九街,就算忽然興起,大都會博物館起碼就腳一些──可惜高根漢美術館尚未落成,否則更近,直筆穿過中央公園就到。
別以為我迷張迷到唔記得老竇姓乜,必定八卦到盡,親臨世界各地考察張的足跡,說出來慚愧極了,我是那種吃完蛋拍拍屁股揚長而去的無良粉,對生蛋的雞興趣雖然有,但路過望望無妨,攤開地圖尋覓「雞竇」太費力,在紐約量地,途經二十三街當然仰望俏西旅館向賴納柯翰致敬,專誠到中央公園西北部兜截張愛玲腳印,夏天怕熱冬天嫌凍,當然想都未想過。這回逗留一星期,離開的一天上午去Strand書店打書釘,之後取道十四街向西走,抬頭一看,救世軍大廈矗立眼前──是張住過的一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