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公路車禍】
【本報訊】56歲九巴車長日前駕駛978號線巴士,途經粉嶺公路時,疑因左手未握緊軚盤,及後巴士偏離馬路,猛撞路邊欄杆及大樹,車頂遭劏開,有上層乘客連人帶椅拋出車外,釀成6死38傷慘劇。肇事九巴車長被控六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昨被押解到粉嶺裁判法院提訊。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3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其間車長須還柙。
記者:劉偉琪
被告文志光(56歲)被控於本月18日在新界粉嶺公路往上水方向、近松柏塱里程碑27.5(A)的道路上,危險駕駛車輛登記號碼TA6723的九龍巴士,引致蘇麗雄、陳嘉龍、張志明、王惠蘭、楊若賢及鄭燕生六人死亡。據知,被告傷勢輕微,肇事後自行登上救護車離開。
或加控危駕傷人
據了解,案件或會轉交更高級別法院審理,加上另有38名乘客在車禍中受傷,故或會加控被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現正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跟進調查。庭上透露,進一步調查範圍包括化驗巴士、撿取巴士黑盒、索取驗屍報告,以及化驗車禍現場遺下的血液。
案發於下午4時許,當時車上有54名乘客,事後6死38人傷。據悉,當中10名傷者仍然留醫,9人情況穩定,1人嚴重。據知錄影片段顯示,被告原本用左手握住左邊軚盤,至案發前被告將左手擱放在軚盤近響按掣的平坦部份,但沒有響按動作。未幾,巴士開始偏向道路左邊行駛,並撞上路旁欄杆及大樹。再過數秒,被告用左手重新握住軚盤,控制巴士,巴士隨即停下,整個過程歷時不足10秒。有關片段看不到被告右手的動作,亦沒有發現早前有傳被告「執水樽」或當時有泥頭車切線的情況。
控方反對被告保釋,而辯方則有保釋申請。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考慮雙方陳詞後,拒絕被告保釋。據知,被告已任職九巴車長18年,已婚並育有兩女;若獲保釋候訊,九巴將會安排他「停職留廠」,暫停駕駛工作。
警方稱,被告通過酒精呼氣測試,初步所見,現場並無煞車痕迹。九巴安全總監關智偉見記者時稱,被告事發前通過驗身,而肇事巴士車齡五年,事發前一天才通過月檢。
案件編號:FLCC55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