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權風暴】
【本報訊】街頭抗爭似乎稍為緩和,港府打壓隨即而來。香港眾志黃之鋒昨發現,警方在從未向他索取手機密碼、他亦未有提供的情況下,竟將他的WhatsApp和Telegram對話列為證物,批評警方在未有法庭手令下,以侵害他私隱、甚至是非法的途徑取得其通訊紀錄。有民主派議員批評,《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過時,當局又只求方便執法、不重視市民私隱,不肯修例。
記者:呂浩然
黃之鋒及另外兩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和林朗彥今年8.31前夕因6.21包圍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同時,黃之鋒亦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有關案件昨開庭,黃之鋒昨午透過社交網站發文,指今年8月30日被捕時,警方撿取了他的iPhone XR作為證物,他從未向警方提供該手機密碼,警方亦從沒向他索取手機密碼,可是前日他收到的控方證據列表,發現竟包括四份手機訊息交流紀錄,當中兩份是WhatsApp對話,另外兩份為Telegram對話。
警方無手令
此外,黃表示從警方提交的證據所見,警方甚至得知個別訊息是從通訊軟件的手機版或桌面版發出,而直至昨日開庭聆訊前,他沒有收到控方通知或警方查閱他手機內容的手令。
黃之鋒稱對警方這種侵害他私隱的做法十分憤怒,又指現時《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未能限制警方以黑客軟件竊取市民個人資料,或規管政府要求網絡供應商交出通訊紀錄,因此即使警方採用侵害私隱、甚至非法途徑取得通訊記錄,法律上無法阻止,嚴正呼籲所有運動參與者注意資訊安全。
黃亦翻查過去立法會的會議紀錄,質疑政府從未否認使用黑客軟件,如2017年2月21日的人事編制小組會議上,前議員香港眾志羅冠聰關注到有關問題,並要求警方制訂程序或守則,確保警方檢查從市民沒收的電子儀器時,不會侵犯市民私隱,但時任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以為免影響蒐證工作為由,沒有公開檢查電子儀器的方法,只稱警方必須以合法方式蒐證。
民主黨議員涂謹申表示,民主派三年前已向政府提出《條例》過時,惟當局一直置若罔聞,「政府淨係講執法方便,根本唔會重視市民私隱」。
他強調通訊軟件是現時市民最常用的軟件,「市民肯定覺得(通訊軟件紀錄)呢個係最私隱嘅嘢,隨時比搜屋企更加嚴重」,批評當局沒意思令《條例》與時並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