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幫吐酒襲記者 僅罰2,000元

福建幫吐酒襲記者 僅罰2,000元

【本報訊】大批市民早前到港島「自由行」抗爭,其間疑似北角福建幫人士毆打市民及記者。有六旬退休漢當晚向兩名有線電視記者的臉部吐酒,昨承認兩項普通襲擊罪,被判罰款2,000元。另有地盤工人拍打《大紀元時報》記者的採訪器材,令收音咪頭彎曲,獲准以簽保守行為方式了事。

地盤工毀收音咪判守行為

案情指,有線電視兩名記者於今年9月15日晚上10時許,看見被告黃國強(67歲)等在北角道與春秧街交界與現場記者爭執,遂上前採訪。其間被告突然衝向兩名事主,並往他們臉上吐酒。二人眼部感刺痛,向在場警員報案。

被告當場被捕,警誡下稱:「頭先我濁親,所以唔小心噴咗啲酒出嚟,我唔係特登。」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暴力傾向,案發時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犯案,現已感到後悔。

另外,一名《大紀元時報》記者同日晚上10時許在北角英皇道及明園西街交界,看見地盤工人程世柱(43歲)正在叫囂並遠離人群,遂上前採訪。惟程情緒激動,將記者的手機、穩定器與收音咪拍落地上。警員見狀截停及拘捕程。記者檢查發現,收音咪頭已被拍彎及出現故障。程於警誡下稱:「我唔想做訪問,就撥開佢。」

程原本被控刑事毀壞罪,昨獲裁判官批准自簽1,000元、守行為一年了事,惟須支付500元堂費及向案中記者賠償530元。
案件編號:ESCC2669、2672/19

■記者鄭語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