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記者入境 治安警:國際慣例

拒記者入境 治安警:國際慣例

【本報訊】習近平到澳門出席回歸20周年活動期間,多間香港及外國傳媒的記者被拒入境,澳門治安警察局昨辯稱,會根據情報及客觀條件分析作出決定,做法符合國際慣例。有澳門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批評此舉嚴重損害澳門形象。

連日來被禁入境澳門的香港傳媒包括《南華早報》、《蘋果日報》、商業電台、香港電台及now新聞台等,絕大部份記者已獲澳門當局批准採訪,但仍被治安警察局以「企圖入境澳門從事危害澳門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活動」為由拒絕入境。局方昨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強調嚴格按照法律及既定程序審查入境條件,亦會根據情報及客觀條件分析以作出批准或拒絕入境的決定,做法符合國際慣例。

議員斥損害澳門形象

澳門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區錦新接受香港電台訪問指,批出採訪證由新聞局決定,但入境是由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處理,考慮的標準不同,導致處理上有矛盾,事件損害澳門形象。他指,拒絕非澳門居民入境是基於內部保安綱要法,當年立法原意是針對恐怖組織及有組織犯罪活動,但澳門警方在立法會將法例的解釋無限擴大,令禁止他人入境已成常態,情況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