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交所(388)全資附屬公司聯交所昨公佈有關檢討《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ESG指引》)及相關《上市規則》條文的諮詢總結,新修訂將於明年7月1日或之後的財政年度生效。
當中主要修訂包括在《ESG指引》加設強制披露要求,例如載有董事會對ESG事宜考量的董事會聲明;有關匯報原則「重要性」、「量化」以及「一致性」的應用;及解釋ESG報告的匯報範圍。另外,新修訂亦規定上市公司須披露已經及可能會對發行人產生影響的重大氣候相關事宜;修訂「環境」的關鍵績效指標,並須披露相關目標;將所有「社會」關鍵績效指標的披露責任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釋」;及將刊發ESG報告的期限縮短至財政年度結束後五個月內。
聯交所今次諮詢共接獲153份來自各界人士的回應意見,其中30份來自上市公司,長和(001)、長實(1113)、和記電訊(215)等均有實名回應,近乎一致反對建議。
太古系及友邦支持
以長實為例,諮詢提及的18項建議,公司對其中13項表示反對,包括反對加設任何強制披露要求,認為香港發行人於2016年起才須作出ESG匯報,匯報對發行人而言相對陌生,故強制規定的時機尚未成熟。長實亦反對新增有關氣候變化的層面,及修訂環境關鍵績效指標,原因為上市公司未必有專業知識及資源就此新層面作匯報。
其他實名回應的上市公司包括太古系、友邦(1299)等,則普遍支持諮詢提出的大部份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