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 再多一人控暴動准保釋

元朗7.21 再多一人控暴動准保釋

【本報訊】7.21元朗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市民,事發近五個月,再多一人被控暴動及串謀蓄意傷人罪,令案件被控人數增至七人。案件昨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鄧英斌為八鄉鄉事委員會居民代表兼橫台山河瀝背村村長,被指案發時手持長棍襲擊市民,犯案過程被閉路電視拍下,並有傷者認出他。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8日,待控方準備轉介區域法院文件。裁判官批准被告保釋候訊,同時拒絕控方提出被告禁足元朗站的要求。

報稱退休人士的被告鄧英斌(61歲),控罪指他於今年7月21日在元朗西鐵站,連同早前已被控的王志榮、黃英傑、林觀良、林啟明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並於同日同地串謀上述人士非法及惡意傷人,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被告昨遭警方押解上庭應訊,數名親友到庭旁聽。

CCTV拍下過程 傷者認出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聆訊,以待準備轉介區院文件;其間不反對被告保釋,條件是不得離港,並須禁足港鐵元朗站及其附近50米範圍。惟被告的代表大律師廖元聰表明反對禁足令。

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最終批准被告以兩萬元保釋候訊,其間不可離港、須居於報稱地址,並須每周向警署報到一次,但並無頒下禁足令。控方案情指,當晚有黑衣人與白衣人在元朗西鐵站內爭執,其間有白衣人襲擊黑衣人,黑衣人則掟水樽還擊。被告於晚上11時進入站內,當時他身穿一件印有黑色圖案的白色上衣,沒有佩戴口罩,手持長棍,在站內打人,約15分鐘後隨同該批白衣人離開。

據了解,被告於10月31日被捕,及後獲准保釋,以待警方繼續調查及索取律政司意見。至昨晨他往警署報到時再被捕,並遭正式落案起訴。案發現場的閉路電視拍下被告行蹤,一名並非他所傷的傷者亦在認人程序中認出他。

據知控方會申請將本案與已轉介至區院的另外六人案件合併處理。該六人是運輸公司東主王志榮(55歲)、工程公司東主黃英傑(48歲)、「懵良」林觀良(48歲)、「肥林」林啟明(43歲)、西鐵燒烤樂園東主鄧懷琛(60歲)及「飛天南」吳偉南(57歲)。六人將於今天在區院表明答辯方向。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囚7年。
案件編號:FLCC5464/19

被告當晚疑穿印有黑花紋的白衣,沒戴口罩,犯案過程被閉路電視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