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岳男」陳以晉(19歲)今年9月15日在炮台山疑拯救其他示威者,其間被指用伸縮棍打警察,早前遭控以襲警、藏有攻擊性武器及拒捕三罪,案件昨日再訊。辯方表示,控方曾聲稱會再向他們提供新文件,惟辯方至今仍未收到;加上辯方仍未取得陳的醫療報告,認為陳現時獲得的法律意見並不完整,故申請再度押後案件。主任裁判官錢禮照准,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4日,陳獲准繼續保釋候訊。案件編號:ESCC214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