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區諾軒作為周庭的「Plan B」參選,深信周庭提出選舉呈請的原意並非要挑戰他的議席。問題是,周之所以提出選舉呈請,全因受現行選舉條例所限。區在今次上訴中,原欲提出希望透過司法覆核而非選舉呈請,針對DQ決定,而不影響選舉結果。惟最終區的申請未獲受理,議題亦未得以討論。
區諾軒昨提到,現行選舉機制存漏洞,法例規定但凡任何針對選舉的問題,包括選舉主任DQ決定,都只能透過選舉呈請一途作挑戰;而呈請一旦勝訴,相關議席便是「非妥為當選」。
涉修例問題應交立會處理
代表區的大狀在呈交給法庭的陳詞中,原本道出了已安排Plan B的被DQ參選人所面對的困境,他們要提出挑戰的,只是單純針對被DQ的決定,而非Plan B所獲得的議席;但因受法例規限,必須以選舉呈請的方式提出申請,最終影響議席。
區指出,這類挑戰若能以司法覆核方式解決,可免卻因為推翻選舉結果而出現的兩難局面;然而,論點最終未有機會獲討論,上訴申請已被否決。周庭昨並無出庭,但她在開庭前已去信終院,確認區諾軒當日是代其出選,亦即是她的Plan B。不過終院並不接納,認為她一方面在選舉呈請中挑戰當選人議席,另一方面又指二人有合作關係,難以說得過去。
有大律師指出,由於選舉呈請的申請都必然包括挑戰選舉結果,而周當日的申請亦包括這項要求,故很難因為區諾軒上訴便自打嘴巴。至於圖以司法覆核而非選舉呈請作挑戰一事,大律師認為牽涉修例問題,應交由立會處理。
周庭於判決後在fb回應,表明對結果感十分遺憾。對於終院今次不信納區諾軒是其Plan B,她認為是現時法律制度的限制,無法處理政治荒謬的現況。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