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遭員佐協會當代罪羔羊

選管會:遭員佐協會當代罪羔羊

【選民登記冊私隱案】
【本報訊】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聲言選民登記冊將姓名住址一同公開屬侵犯私隱,申請司法覆核,昨於高院開審。協會指市民登記為選民後必須授權選管會披露自己住處,沒有選擇;而無差別地向不同人士公開資料,無疑增加起底風險。政府一方反駁,協會會員人數只佔全體選民0.6%,且坊間很多起底資料根本並無記載登記冊內,質疑協會將選管會當成代罪羔羊。

協會人數僅佔選民0.6%

代表協會的資深大律師陳樂信庭上稱,登記冊有413萬選民,佔本港大部份成年人口。選管會結合姓名及地址一併公佈,無法保護登記選民免受滋擾及傷害,亦影響與選民同住的家人及小童。登記冊資料無差別地向傳媒及公眾人士公開,甚至連無意投票的人也可查閱,法庭需考慮會否遭有心人利用。陳又指,本港查閱機制沒有變通空間,反觀加拿大選民可選擇不公開私隱資料,而英國的登記冊亦有兩個版本,普通公眾只能查閱經修訂的簡化版,無權查看全部資料。

選管會一方的資深大律師梁偉文則稱,不知道協會有多少會員是選民,但協會全體人數只佔總選民人數0.6%,若指選民登記資料有助針對協會會員起底,說法未免格格不入。員佐級協會早前取得臨時禁制令,暫時禁止選管會向公眾提供結合姓名及住址的選民資料,由早前區選期間一直生效,直至本案有裁決。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L3042/19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