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眾三色台藝人日前去警察總部打氣送暖,與警謊高層及發言人歡樂相聚的相片一放上網,就有出席的藝人(完全不知其姓甚名誰拍過甚麼作品)急急留言:「唔出鏡㗎害死人喇!」。這就奇了,既然滿腔熱情去撐警,當然是因為喜歡警察,認為警察做得對,所以義無反顧去支持。如果相信自己做的事是對的,又有甚麼不見得光?即使千夫所指,又怕甚麼?
私底下去撐警,撐了,卻不敢被人知道。這是甚麼行為?像極了在外包二奶的偷情男,私底下再肉麻的情話也說得出口,卻永遠不敢把二奶帶到公眾場合,朋友問起,一臉地不屑,「怎麼可能?我怎麼會跟那種女人在一起?我是眼光那麼差、要求那麼低的人嗎?」三色台二打六眼中的警謊,像二奶一樣不能見光嗎?一見光,不是警謊亡,而是二打六死。
做警察做到這種地步,實在很侮辱,來了一大堆人,說了一大堆打氣的話,看起來笑容也很熱情,誰知一轉身就不認人。羞於承認撐警。
做藝人做到這種地步,難怪被人叫偽人,工作時穿上戲服是角色扮演,原來不工作的時候也不能做自己。做的是自己都覺得羞於被人知道的事。藝術工作尤重自我及心靈的自由,一個人若無自我,無自由的靈魂,一輩子都不可能成為出色的演員,難怪這批人只能是二打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