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尊重張愛玲 - 馮睎乾

不尊重張愛玲 - 馮睎乾

宋以朗先生傳來左派報紙一則新聞,題為〈「黃師」擅改張愛玲散文標題煽仇警〉。據報道,網絡流傳一篇印有「香港中文大學校友會陳震夏中學」校名的中一級閱讀練習材料,內容取自張愛玲散文〈打人〉,文章提到作者「在外灘看見一個警察打人,沒有緣故,只是一時興起,挨打的是個十五六歲的穿得相當乾淨的孩子」,但標題卻被改為〈警察打人〉。

左報引述網民評語,指教材是散播仇警思想的文宣,一人說:「拎死人老屈,張小姐已過身,抽人水咁可恥!」另一人說:「連對作者的尊重也沒有,無怪香港未來棟樑的價值觀如此不堪!」執筆之際,看見連大陸媒體也報道這則新聞,加入圍剿「黃師」。

我作為張愛玲的業餘研究者,首先當然是對擅改標題、不尊重作者的人,予以強烈譴責。畫蛇添足加「警察」,不解用意何在,須知那是教材,根本沒必要做標題黨刺激收視率。假若那麼情迷「警察打人」,我推薦出版社收錄邁克先生的鴻文──他九月五日的專欄正是〈警察打人〉,內文亦引了張愛玲〈打人〉,可謂一箭雙鵰,兩全其美。

其次,左報既狠批標題,客觀中立的我也有類似疑問:據記者所述,擅改標題的是星凱出版社,為什麼新聞卻以「『黃師』擅改」為題?標題居然跟內文自相矛盾,這是正式錄用的記者嗎?

最後我想談談「不尊重作者」問題。當年張愛玲《小團圓》出版,書中有句形容邵之雍的話:「他的作風態度有點像左派,但是『不喜歡』共產黨總是陰風慘慘的。」有讀者問國內出版社編輯止庵:「對照了《小團圓》的簡體版和繁體版,發現您刪了『陰風慘慘』這半句話,想問問您的感受。」止庵答道:「我交的稿子中,沒刪這句話……這個是人物的想法,我認為不需要刪,反正我交的校樣沒有刪減,我只能說到這兒。我是堅決反對做這種東西,也覺得沒有必要。」

張愛玲的句子,專業的編輯都不會刪,是誰有系統、有計劃地擅改已故作家的字句呢?連對作者的尊重也沒有,無怪大陸的價值觀如此不堪!左報想抽張愛玲的水,哈,只會抽着火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