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無視社會矛盾 辱警罪研立法

建制無視社會矛盾 
辱警罪研立法

【惟恐不亂】
【本報訊】一場反修例運動盡見警務人員質素之低劣,以「曱甴」稱呼示威者司空見慣。儘管如此,建制派一直力促立法禁止侮辱公職人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昨日透露,保安局剛剛完成研究立法禁止侮辱公職人員,正徵詢律政司意見,下一步會再徵詢政策局,目前未有時間表。民權觀察認為已有現行法例達同樣效果,如阻礙警員執行職務,批評立法威脅言論自由,「警察鬧人就得,市民鬧警察就唔得?」公務員團體憂慮立法帶來反效果,加深市民和公務員之間矛盾。
記者:梁銘恩 張雅婷

蔣麗芸建議政府盡早討論立法禁止侮辱公職人員。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昨早開會,民建聯蔣麗芸及葛珮帆要求委員會將「立法禁止侮辱公職人員」納入本年度會議討論事項,提交文件中指,侮辱前線執勤公職人員的事時有發生,且言行越見激烈,「特別係近期反修例示威活動嘅言行更加係『馨(罄)竹難書』,雖然市民一時衝動嘅行為,公職人員都會容忍,但要求公職人員好似聖人咁,每日接受冇上限嘅挑釁同侮辱挑戰亦都唔實際」,建議盡早就訂立專門法例禁止侮辱公職人員一事討論。

民權觀察恐損言論自由

委員之一的民主黨林卓廷則反對,指目前已有其他相關法例達到類似效果,例如阻礙警員執行職務和擾亂公眾安全的罪行等,又指近期有警員以粗言穢語辱罵示威者,看不到警方需要有更大權力,強調市民與公職人員之間的口角,很多時只是一時氣憤,看不到有需要將這些行為刑事化。林關注警員在微博發表政治言論、消防處副處長梁偉雄指示威者是「曱甴」等,要求討論公務員表達政治立場的政策,羅智光回應稱,不會評論個別事件,稍後書面回覆。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認為,「侮辱」定義應泛指言語上辱罵,憂慮口角之爭刑事化恐帶來反效果,加深市民和公務員之間矛盾。他指即使反送中運動未爆發前,前線公務員不時都要承受市民不滿情緒,特別是負責審批各類福利津貼人員,「一般粗言穢語,帶埋娘親返工,經常都會發生」,有賴公務員以專業態度解說和處理。他稱政府過去一直未有正視問題,卻在民怨最大時刻提出立法研究,市民接受程度更低,令公務員被標籤化。

民權觀察發言人王浩賢認為目前已有足夠法例達到同樣效果,若嚴重者,更可構成恐嚇。若貿然立法,恐威脅言論自由,「警察鬧人就得,市民鬧警察就唔得?」他又反問,有警員公然罵示威者「曱甴」,甚至使用帶有性含義的詞語如「臭雞」,反問為何不用負責。他擔心法例或被濫用,十分危險。王又指公職人員代表政府,市民對公職人員的反應亦代表對政府施政的回應,「如果政府施政得民心,市民自然支持公職人員」。

保安局回覆《蘋果》查詢指,早前已研究立法禁止侮辱公職人員,包括研究海外法例和做法及相關案例。局方正就研究內容徵詢律政司意見,目前沒立法時間表。被問及立法研究開展的具體時間和原因,局方未有回應,亦拒透露有否諮詢持份者。《蘋果》曾就事件向律政司查詢,僅獲對方回覆指傳媒應詢問保安局。

警民口角之爭刑事化恐會帶來反效果,加深社會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