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專題】位於北角半山豪宅雲峯大廈基座,一個佔地超過2.6萬方呎兒童遊樂場,已荒廢達半世紀,三年前被投資者於拍賣場上搶至2,780萬元購入,但新近卻掛上「露宿者之家」的橫額及一些衣物。驟眼看,以為豪宅基座淪為露宿者安身之地,但該廈業主立案法團指未有與慈善團體合作,懷疑是購入「遊樂場」的買家欲改變物業用途不遂,掛上橫額惡搞一場。
業主改變物業用途不遂
遊樂場上一手業主LEE WAH KEUNG於1978年以59.5萬元購入,其後多年欠交大廈管理費及維修費,將遊樂場一直閒置,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於2015年向法院申請收回物業作拍賣。翌年3月,透過忠誠拍賣行推出拍賣,當時開價70萬元,但搶至2,780萬元由「輝福發展有限公司」(Lucky Grace Development Limited)高價購入,成為一時熱話。
雲峯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指,業主買入後數年間,曾多次向大廈管理委員會提議改變遊樂場的物業用途。但根據地契,遊樂場用途列明為residential(即非商業用)、non-domestic building(非住宅建築)及children playground(兒童遊樂場)。法團尋求法律意見後,曾向該業主解釋,若要改變物業用途,除了要向有關政府機構申請,更要先改變大廈公契,而改公契則要得到100%大廈業主同意才可進行。大廈於去年5月28日已召開特別會議,結果沒有任何業主同意改變物業用途。此外,遊樂場業主於2017年3月起,向大廈委員會申請接駁水、電及升降機設備到達該層。但法律諮詢表示,業主無權作該類申請而拒絕其要求。
自今年10月30日起,遊樂場業主在天后廟道方向的大廈外牆上掛上「露宿者之家」大型橫額及一些衣物,管理處指,當時已立即聯絡業主,指出橫額是違反大廈管理處規定,要求拆去,但遭到業主拒絕,管理處其後曾報警求助。
該業主於今年11月9日曾與管理處會面,業主再次要求接駁水、電及升降機,同樣遭反對。但他表示,除了不會移除橫額,更可能開放遊樂場予有需要人士作庇護所,亦無法保證大廈設施不受破壞。另外,該業主反對現有的煤氣喉管貫穿遊樂場,並威脅會把煤氣喉管剪走。
記者:陳寶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