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非法拘捕禁錮 大狀指可索償

疑非法拘捕禁錮 大狀指可索償

【本報訊】電腦技術員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至昨日終獲撤控。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吳宗鑾指出,技術員在網上發表美國槍擊案言論,邏輯上似乎和涉案刀具無關,警方無事實基礎就指稱他有意圖用刀傷害他人,並拘捕他,此舉有非法拘捕之嫌,而其後技術員被羈押亦可能構成非法禁錮,認為他可循民事索償。

吳表示,警方必須根據客觀事實,觀察到現場可能或已有刑事罪行發生,方可作出拘捕。警方可在事後作進一步調查,但「唔可以掉返轉嚟做」,不可拘捕後才證明警方當初的懷疑屬合理。

稱涉案刀具居家常見

他又認為涉案刀具是居家常見用品,「唔可以話有個人揸住把刀,就代表佢管有攻擊性武器」,控方須證明有關物件被製造或改裝以傷人,若該物件不是作相關用途,就要證明被告有意圖使用該物件傷人。

至於六旬翁獲改控以企圖刑毀罪,吳指雖然刑事案件上舉證責任在於控方,但控方說法有時並非事實,如本案辯方沒片段證明六旬翁所為不如控方所指般嚴重,卻有警員指稱被告損壞警車,就會「口講口賠」;一旦被告認罪或被裁定刑毀罪成,控方甚至會要求被告賠償。
■記者鄭語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