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公開表明支持港獨的18歲公開大學學生劉康前年12月在立法會附近被警員搜出氣槍及膠彈等,去年曾被裁定「管有仿製火器」罪成,判感化18個月;及後高等法院今年7月裁定他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劉認為政府存心對他作政治檢控,擬向政府索償至少一萬元。
遭起底接恐嚇電話
劉康稱,政府以他持有一把2焦耳以下的BB彈槍以檢控他管有仿製火器是非常荒謬,「咁嘅話所有賣氣槍嘅舖頭都應該被檢控」。他受審期間曾在壁屋懲教所被拘22日,剝削其人身自由,他希望透過入稟令政府知道政治打壓須付出代價。
劉又指,他亦如部份社運人士一樣,近日遭到「香港解密」公開其個人資料,早前亦曾收到恐嚇電話威脅,但他表示,會如期向小額錢債審裁處控告政府。
劉早前亦曾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要求懲教署就去年在壁屋還押期間,被懲教署職員裸體搜身及盤問政治問題兩事賠償1萬元,案件已排期在明年1月21日開審。
■記者羅智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