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輒得咎】
【本報訊】電腦技術員涉在網上揚言效法美國槍擊案,警方到其住所調查撿獲兩把刀,一把刻有「MY ELF WEAPON」。技術員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一度還押小欖精神病中心候查,不過案件昨再提堂時,控方指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意圖在公眾地方將刀用作非法用途,故撤銷起訴,被告當庭釋放。另一宗同於東區法院再訊的案中,一名被指用行李手推車撞壞警車的六旬漢,成功找到公開片段證明損壞由他人造成,控方於是將刑事毀壞罪改為「企圖」刑毀,六旬漢認罪候懲。
記者:鄭語霆 勞東來 羅日昇
獲撤控的被告蔡南生(29歲)受訪透露他是中英混血兒,擁有英國國民身份及香港身分證,因工作關係短暫留港。他稱涉案網上言論只是與海外朋友對話,並非向香港人說話,想不到竟被捕,以後在港不會在網上交談。他自言支持示威者,形容政府「蠱惑」,令示威者易墮法網,並指香港朝着錯誤方向前進。他會提早離港,若非因家事不會再回來,建議港人也考慮移民。
蔡被控於今年10月30日管有28厘米長菜刀及24厘米長的刀。控方昨稱經調查及取得法律意見後,因未有證據顯示蔡有意圖使用涉案刀具在公眾地方作非法用途,故撤控。
主任裁判官錢禮質疑,地點在公眾還是私人地方並非重點,控方重申未能證明非法意圖。法庭早前索閱蔡的精神科報告,據悉報告顯示蔡沒精神問題,只是較易情緒激動。
推車撞警車案 影片證無損毀
另一案發生於10月14日中環《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集會之後,辯方透露,控方起初指控退休漢被告吳偉文(64歲)在港鐵香港站外兩度將手推車撞向警車。
控方昨將控罪由刑事毀壞修訂為企圖刑毀。辯方稱親友幫被告找到影片,證明另有示威者先用手推車撞中警車,第二下才由吳作案,吳沒造成損毀;及後吳在一次合法集會上舉牌尋人,成功找到拍攝者,取得原片交給控方。
吳承認新控罪,事發時警方正將被捕人士押上警車。辯方求情指吳只是一時失控,被捕後一直擔憂。他有兩次類近案底,曾坐監10年,但他已洗心革面。裁判官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和感化報告,明年1月3日判刑。吳續准保釋。
案件編號:ESCC2453、239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