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地盤工與三個女童五度非法性交,其中導致14歲女童懷孕誕子。他早前在高院認罪,心理學家評估他重犯風險非常高。法官昨判刑時指,被告有前科曾入獄,但沒學懂教訓,重犯已成事實,有次在公園性交甚至近乎強姦,事後更無展示悔意,歸咎其中兩個女童外貌成熟和採取主動,五罪合共判監九年。
被告黎永達(27歲)承認五項非法性交罪,兩項與16歲以下女童,其餘三項與13歲以下女童。辯方求情說,懷孕事主與被告是男女朋友,被告會照顧兒子,同時承諾日後會查證女童年齡後才性交。專家指不夠證據評估被告是否戀童,但其性觀念扭曲,需要治療。
被告前年結識13歲事主Z,二人交往同居,兩度性交。Z懷孕後向社工求助,去年誕子,由寄養家庭照顧。12歲事主Y去年2月兩度上被告家中過夜性交,及後擔心懷孕向社工揭發。
向專家稱性交不論年齡
另一名12歲事主X案情較嚴重,被告原被控強姦,後獲控方接納承認非法性交。去年5月19日凌晨被告接X見朋友,變成到公園聊天。他喝酒後稱喜歡X,X說不愛他,但被告繼續摸X,更抱她到石枱上性交。
創傷報告指X遺下陰影,需心理專家協助,Y則自責到被告家中過夜,Z拒絕會見專家。法官潘敏琦指她如此年輕便產子,不難估計長遠影響。
法官指被告2014年曾因與12歲女童性交,判監14個月,現再犯案可見他偏好女童。事後他欲淡化罪責,稱不知事主年紀、X和Y採取主動。據他向心理學家所說,他依然認為不論年齡,你情我願便可性交。法官指須向社會表明不可利用女童滿足性慾。
案件編號:HCCC227、228、352/19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