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房屋署轄下的公共屋邨或屋苑均有議員辦事處出租。但有議員投訴現行編配機制不公,導致較低優次組別的議員較難獲編配辦事處。申訴署調查後認為現時機制大致適切,建議房署定期檢視空置議辦及善用長期空置的辦事處。
公署調查指,現行辦事處編配次序依次為區議會所屬選區的民選區議員、其他區議員、立法會所屬地方選區的議員、功能界別當選的立法會議員。現屆區議會及立法會任期內上述四個優次組別的議員,成功獲編配辦事處的比率達80%或以上,即使優次組別最低的功能界別立法會議員,獲編配比率亦逾90%,反映現行機制無礙議員租用辦事處。
已堵塞「承繼租賃權」漏洞
曾有議員認為房署應考慮優先將空置辦事處編配予未獲分配辦事處的議員。公署指不同政黨議員一致反對該做法;亦有議員投訴聯名租用議辦不公,會讓原來承租辦事處的議員可繞過編配機制,退租前加入其他議員共用辦事處,產生「承繼租賃權」的問題。公署指房署已修訂有關安排堵塞漏洞。
根據房署資料,截至2018年12月31日,該署189個屋邨和屋苑內設有334間議員辦事處,2015至2018年間辦事處數量增加了21間,增幅約6.7%。截至今年5月31日,辦事處出租率超過96%,仍有13間空置的辦事處可供議員租用。總括而言公署認為現行機制大致適切,房署長遠應增加議辦供應,並善用長期空置的議員辦事處。
■記者袁楚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