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港即申報住丈夫半山單位

回港即申報住丈夫半山單位

【本報訊】原居於山頂施勳道律政司司長官邸的鄭若驊上周二由北京養傷返港當天,突向政府申報一個由丈夫潘樂陶持有的中西區住宅單位連車位作自住用途。本報翻查資料,潘現持有兩個中西區物業,他早前被揭發去年分別購入中半山羅便臣道及雅賓利道兩個住宅單位,其中羅便臣道單位以公司轉讓方式購入,「避稅」至少逾千萬元,當時鄭以有關物業無為她帶來實際利益為由,未有向政府申報。

去年稱毋須申報夫兩單位

傳媒今年7月揭發潘樂陶去年斥資逾1.5億元,先後購入兩個中西區物業,其中去年10月以個人名義購入中半山雅賓利大廈低層單位,實用面積2,003平方呎,成交價8,980萬元,須付1,347萬元印花稅。同年12月潘再購入羅便臣道1號複式單位,該交易以公司轉讓股權形式買入,潘向傳媒承認透過英屬處女島註冊的一間離岸公司以7,880萬元購入「保奇有限公司」,當中包括其擁有的羅便臣道1號中層複式單位連雙車位。由於潘以公司轉讓方式購入單位,即可「避稅」至少逾千萬元。

鄭若驊去年花逾200萬裝修律政司司長官邸,但有傳她已搬出。

當時鄭若驊未有申報丈夫新購兩個中西區物業,理由是相關物業並非由她實際擁有,沒有實際利益,按照規定毋須申報。至於涉事的離岸公司,鄭稱並非該公司股東或董事,同樣沒實際利益。

但事隔不足半年,鄭突向政府申報一個由潘樂陶持有的中西區住宅單位連車位作自住用途。目前未知鄭新增申報的物業,是否上述潘的兩個中西區物業之一。但昨早有傳媒拍攝到潘樂陶乘車離開雅賓利大廈。

律政司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時指鄭12月3日申報了一個由她丈夫擁有、位於中西區的物業作自住用途,強調鄭作為政治委任制度主要官員和行會成員,已按照機制作相關申報。

■記者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