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教師早前於上水遭警截查,被指藏有剪刀、剪鉗及士巴拿。他與另外三名涉嫌藏有白電油、米酒及已裝釘膠管的學生等人遭起訴,案件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據了解,該教師與案中學生份屬不同學校。辯方律師投訴謂,曾有警員手持剪鉗,指向其中一名學生的下體,又逼學生交出手機密碼;另有被告投訴遭受警暴,昨出庭時仍一拐一拐。
教師涉藏非法用途工具
報稱教師的被告謝銘基(31歲)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控罪指他本月9日在上水天平邨商場停車場天台管有兩把剪刀、兩把剪鉗及一個士巴拿,意圖作非法用途。
另外三名被告,分別為地盤工人何國基(39歲)、陳姓男學生(17歲)及學生林曉偌(18歲),被控相同罪名,指他們在同日同地管有三罐白電油、一個紙箱內有24支中國米酒、一個紙袋內有37個已裝有鐵釘的塑膠軟管,以及放於綠色背囊內的兩個紙盒,內有大量鐵釘及軟管。
據了解,當晚兩名警員在上址巡邏期間,發現有人形迹可疑,遂要求同僚增援。警員發現逾10人在上址聚集,有人亮着電筒,警員聲稱聽到一男子說:「聽日可以拮爆啲車胎。」警員表露身份,眾人四散,最終多人被制服。
陳姓男生的代表大狀李安然向法庭投訴,指男生被捕時遭警員噴胡椒噴霧,中椒後視力模糊,警員卻要求他交出手機及密碼。陳一度問可否不交出,警員卻推他並說:「叫你畀就畀啦!」最終陳在不情願下交出電話及手機程式密碼。大狀又指,陳被制服後仍遭警打左大腿近臀部位置。及後警員在陳的袋中拿出一個鉗後,作狀指向男生下體。
代表何的大狀溫浚佑指,何被制服後仍遭警員打右腳。何昨步出犯人欄時一拐一拐。
四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要求押後作進一步調查,包括等候化驗報告及指紋校對。各被告獲准保釋外出,但須守宵禁令。案件明年2月5日再訊。
案件編號:FLCC53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