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度違規受罰警員減四成

去年度違規受罰警員減四成

【本報訊】監警會成立10年來,一直被評為「無牙老虎」。該會昨公佈的工作報告顯示,2018至19年度因違規而遭懲處的警務人員僅81人,較前一年度的131人大減近四成。該年度接獲1,521宗新的須匯報投訴個案,涉及指控達2,466項,主要涉及「疏忽職守」、「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及「毆打」。惟只有56項被列為「獲證明屬實」,「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則有16項。有人權組織批評警方就警員違規一向從寬處理,數字未能反映警員質素和違規實況。

僅56指控「證明屬實」

監警會的工作報告披露,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間通過1,527宗須匯報投訴個案,包括77宗覆檢個案。除了覆檢個案,涉及指控有2,466項,按年下降14.1%。經全面調查的指控有630項,當中56項被列為「獲證明屬實」,16項被列為「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7項被列為「無法完全證明屬實」,299項被列為「無法證實」,219項被列為「並無過錯」,33項則被列為「虛假不確」。

2018至19年度向違規警務人員採取行動人數有81人,亦較前一年度131人為少。該年度沒有人員遭刑事訴訟;紀律覆檢有6人,較上年度10人減少4人;遭內部警告和訓諭分別有15人和60人,亦比前一年度的31人和90人為少。

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認為,數字未能反映警員質素和違規實況。從過往經驗可見,警方對警員違規一向從寬處理,很多個案即使明顯有警員違規都被評為「無法證實」;加上市民不信任現行制度,故多選擇不作投訴。

沈偉男表示,陋習總不會突然出現,現時警隊出現大規模違規情況正反映問題積累已久,「過往打開犯,咁咪咁樣打啲示威者」。
■記者羅繼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