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撞破爆竊遭扑頭命危

保安撞破爆竊遭扑頭命危

【本報訊】觀塘一間酒樓,昨凌晨被人撬開大門入內爆竊,損失近6萬元現金,其間大廈一名六旬保安聞異響前往察看,竟遭竊匪以鐵鎚扑頭及綁起,保安員頭部流血不止昏倒梯間,其後才被同事發現,送院搶救後情況危殆。警方在場兜截不果,暫列嚴重入屋犯法罪,正追緝涉案竊匪下落。

保安員送往伊院搶救,經開腦手術後情況危殆。黃江奇攝

遇劫酒家由「幟哥」擁有

受傷保安員陳春泰(65歲),其兒子透露,父親在涉事商廈任保安員數年,平日返通宵更晚8朝8。陳伯送往伊利沙伯醫院搶救,經開腦手術後情況危殆,昨午推出病房時仍然昏迷不醒,須留醫深切治療病房密切觀察顱內壓有否上升狀況。被爆竊的酒家位於開源道64號源成中心二樓的龍皇酒家,該飲食集團主席為外號「幟哥」的黃永幟。《蘋果》致電黃永幟查問有關事件,他接聽電話後以開會為由收線,未有回應。

昨日凌晨4時許,陳當值期間聞二樓傳來異響,生疑前往察看,惟遲遲未歸回保安室,另一名同事其後前往尋找,發現陳倒卧一樓後梯間,血流披面,手部被人用枱布綁起失去知覺,連忙報警。

警方接報到場調查,在後梯間尋獲一個被人用硬物撬開的銀色錢箱,以及懷疑兇器的鐵鎚,經翻看閉路電視錄影,相信一名男竊匪較早前撬開酒家大門入內爆竊,中途被陳撞破,竟用鐵鎚扑傷對方頭部,再就地取材用枱布將陳綁起。案件暫列嚴重入屋犯法罪,由觀塘警區重案組跟進。龍皇酒家蔡經理回應經點算後損失近6萬元,受傷保安員是大廈管理公司的職員,劫案過程仍有待警方調查。

根據法例,嚴重入屋犯法罪或入屋犯法罪(爆竊),均列入《盜竊罪條例》,「嚴重入屋犯法罪」是指,任何人在入屋進行犯罪時,攜帶攻擊性武器,最高可判終身監禁;而入屋犯法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
■記者唐家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