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荃灣DAN6工廈2016年石棺藏屍案昨續審。法官李瀚良開始就證據和法律原則引導陪審團,直言陪審員可不認同眾被告在DAN6的生活模式,或認為毫無意義,但提醒陪審員不可做道德判官,不可因此對被告存有偏見。法官特別提到,「小草」是特赦證人,不可排除她誇大他人的參與程度,並淡化自己角色。陪審團預計將於明早退庭商議。
官提醒:小草或淡化參與度
三名被告為曾祥欣(30歲)、劉錫豪(24歲)和張善恒(27歲),他們否認於2016年3月4日謀殺男子張萬里,但承認非法埋葬屍體罪。李官表示,在刑事審訊案中,舉證責任在於控方,必須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被告無責任證明自己無辜。他強調,陪審團必須基於庭上證供作裁決,不可依賴庭外資訊,例如新聞媒體報道。
案發至今超過三年,李官指部份證人或因時間久遠而忘記當年情況,不代表他們故意隱瞞;部份證人作供表現緊張,亦不代表他們說謊,正如冷靜作供亦不代表講真話,提醒陪審員須憑證人的言行舉止去決定他們是否可靠。
此外,李官指本案證據甚多,除證人作供外,還包括大量閉路電視截圖、死因報告等直接證據。陪審團可基於有關截圖、被告案發前後外出購買的物品等,推論他們是否有計劃有意圖殺害死者,或有預謀導致對方身體受嚴重傷害。李官指有關推論,必須是唯一合理的推論,才可裁定被告罪成。李官並提到,本案關鍵證人小草何菱瑜是特赦證人,作供時有機會保護自己,不可排除她誇大案中三名被告的參與程度、並且淡化個人角色這個可能性,故請陪審團緊記這點。
案件編號:HCCC459/16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