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西醫楊文信繼於2005年因隨街派宣傳單張被發警告信後,再被指於2017年在診所外展示廣告板宣傳美容療程,被控專業失德,以及在2018年因未按規定處理危險藥物而被法庭定罪,醫委會就他的刑事紀錄進行紀律聆訊,裁定他兩項罪名成立,分別罰停牌三個月及一個月,同期執行,均緩刑18個月。
無機構願聘做全職
案情指,2017年醫委會接獲投訴,指楊文信位於觀塘巧明街的診所門外,設置大型廣告板宣傳美容療程及產品。雖然有關廣告板在同年4月5日已移除,但控方指該廣告板至少展示五日,涉違反醫生展示廣告的大小及內容規定。
此外,楊文信於2018年5月21日於觀塘法院被刑事定罪,包括六項未為診所內危險藥物備存紀錄及三項危險藥物紀錄不合規定,每項控罪罰款2,500元。楊文信因兩宗案件分別被控專業失德,他昨日未有聘用代表律師,自行出庭承認控罪。
醫委會判楊文信兩項罪名成立。楊文信求情時解釋,自己因多次違反規定,已無醫療機構願意全職聘用,自己的診所亦已關閉,現時只能在一所醫療中心任兼職工作。
聆訊主席麥列菲菲在判詞中表示,考慮到被告曾因2005年於屯門其診所在街上派傳單,屬類似事件,判停牌三個月,另一宗有關不當處理危險藥物的控罪則判停牌一個月,緩刑18個月,其間須接受醫委會抽查有關診所中危險藥物的處理。
今年7月,海關及衞生署公佈有醫務中心涉嫌提供假HPV疫苗及為病人注射,被捕董事名為「楊文信」,與今次聆訊被告醫生同名。楊文信聆訊後離開時,不回應是否因事件被捕,亦拒絕確認事件中被捕的「楊文信」是否其本人,僅稱事件正在調查。
■記者何家朗